在商业与消费活动中,“巧立名目”的行为往往披着合法外衣,却暗藏对消费者权益或公共利益的侵害。这些行为通过虚构名义、模糊条款、滥用格式合同等手段,将不公平的规则强加于交易双方,形成隐蔽的“法律陷阱”。本文将从法律视角剖析此类行为的本质,结合典型案例,为公众提供识别与应对的实用指南。
一、巧立名目的核心逻辑与法律界定
巧立名目的本质是以虚假名义掩盖真实意图,通过表面合法的形式实现非法目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条,此类行为常涉及“虚构事实”或“隐瞒真相”,属于典型的商业欺诈。其法律特征包括:
1. 形式合法性:利用合同、声明、营销术语等合法载体;
2. 实质违法性:内容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民法典》等法律中关于公平交易的原则;
3. 隐蔽性:通过技术性表述或复杂条款规避监管审查。
例如,商家以“清仓商品不退换”为由限制消费者权利,或通过“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”的条款排除司法救济,均属于典型的“名实不符”行为。
二、虚假名义的常见场景与手法解析
(一)商业领域:合同与条款的伪装
1. 虚构合同目的:
案例:某国企高管王某与私企签订虚假汽车租赁合同,套取公款1300万元用于私企经营,最终被认定为挪用公款。
手法:利用虚假业务合同掩盖资金挪用,形式上符合单位间合作,实则转移资产。
2. 格式条款陷阱:
案例:网购平台在商品页面标注“纠纷仅由卖家所在地法院管辖”,法院认定该条款无效,因其加重消费者维权成本。
法律依据:《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七条明确禁止通过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诉讼权利。
(二)消费领域:营销与服务的误导
1. 虚假宣传与模糊承诺:
案例:某手机品牌宣传“保值换新”时,将“同系列”解释为“同型号”,法院认定商家违约,需退还购机款。
风险点:利用消费者对专业术语的认知差异,曲解合同约定。
2. 服务规则转嫁风险:
案例:商家要求“签收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”,法院认定该条款无效,因快递签收不等同于质量验收。
三、实例解析:从典型案例看法律应对
案例1:预付消费中的“卷款跑路”

背景:某健身房收取会员费后闭店失联,消费者无法退款。
法律突破: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》,经营者恶意逃避退款构成欺诈,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。
应对建议:优先选择提供资金存管或保险机制的商家,保留支付凭证与合同。
案例2:网络购物中的“拆封拒退”
争议焦点:商家以“包装已拆”为由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。
裁判规则:消费者基于验货需要拆封不影响商品完好,商家拒退行为违法。
法律依据: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第八条明确“合理调试”不视为损坏。
四、法律后果与风险警示
1. 民事责任:
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);
合同无效后,经营者需返还价款并赔偿损失(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)。
2. 行政责任:
市场监管部门可对“霸王条款”经营者处以罚款、吊销执照(《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七条)。
3. 刑事责任:
虚构合同套取资金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诈骗罪(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、第三百八十四条)。
五、实用建议:如何规避与反击虚假名义陷阱
1. 增强法律意识:
重点条款识别:警惕合同中“最终解释权”“概不负责”“不可撤销”等表述;
查询公开案例: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、消费者协会官网了解类似纠纷的裁判规则。
2. 证据留存策略:
电子证据:截图保存商品页面、聊天记录、支付凭证;
书面证据:要求商家对口头承诺补充书面确认(如邮件、补充协议)。
3. 高效维权路径:
协商优先:通过消协(12315平台)或行业协会介入调解;
诉讼兜底:针对金额较大或涉及人身损害的纠纷,直接向法院起诉。
在信息不对称的商业环境中,识别虚假名义的关键在于“穿透形式看本质”。消费者与经营者均需恪守诚信原则,而法律则是维护公平的最后防线。通过提高警惕、善用规则,公众既能保护自身权益,也能推动市场秩序的良性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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